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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暨法硕中心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10-12 阅读: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现制定法学院暨法硕中心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院选拔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工作;学院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面试工作。

 

三、申请条件及程序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申请人须是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就读院校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专业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5.直博生申请人须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

 

(二)接收专业和计划

1.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所有专业(非全日制硕士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法学博士学位点均可接收直博生。各招生专业的名额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2.直博生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为2,除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外,还可享受每年12000元的直博生助学金;中期考核合格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时间为3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3.直博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如中期考核不合格,或在第二阶段学习过程中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博,并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经导师建议、学院同意和学校批准后方可转为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

 

(三)申请程序

1.10月8日开始,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网上支付。

2.10月12日—1014日,考生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3.10月15日前,经学院审核,由学院通过系统向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并根据学院通知安排,参加复试。

 

四、复试具体要求

10月20日前,学院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原则上采用线下方式,现场复试需符合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一)复试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考生参加我校推免生复试前需先提交以下材料通过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复试登记表》(推免硕士适用)或《复试登记表》(推免直博适用),请自行选择适用的表格下载填写,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View-318.html

3)本科前三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参加过有关英语水平测试者(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TOFELGREIELTS等),请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4)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5)直博生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二)直博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直博生复试为面试。面试包括专业能力和外语能力测试,面试环节做好详细记录,对每名考生的考核过程全过程录音录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学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2.面试程序、评分要点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等,核实考生身份;

②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③面试小组提问;

④考生回答;

⑤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⑥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2)评分参考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3.复试成绩的计算

由外语口试、导师面试、复试小组面试(不含导师打分)三部分成绩组成(每部分总分各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成绩占10%、导师面试成绩占50%(直博生复试前需确定报考导师)、复试小组面试成绩占40%。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硕士研究生复试为面试。面试包括专业能力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面试环节做好详细记录,对每名考生的考核过程全过程录音录像。

2.面试程序、评分要点

(1)面试程序:

①由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②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③面试小组提问;

④考生回答;

⑤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⑥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⑦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

① 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 综合素质及能力

③ 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3.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100%。其中,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8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2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分专业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程序

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1.复试时着重评价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等。根据考生在复试中的综合表现,确定是否拟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表上报校研究生院。校研究生院将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同时,考生的拟录取通知通过系统平台发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确定接受拟录取信息,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16月下旬由我校寄给本人。

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6.拟接收硕士推免生、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考生体检工作统一于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报考费用

考生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均由本人自理。

 

七、学制、学习年限

1.法学硕士各专业的学制为2.5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学制为2.5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2.直博生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所有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统一为8000/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生•学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生•学年。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后三学年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 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生﹒学年,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均为15000/生•学年。学校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2000/生•学年。

(2)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生﹒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生•学年。

(3)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100%全覆盖。硕士研究生奖励额度为,一志愿考生(含推免生)奖励学费的100%,调剂志愿考生奖励学费的80%。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0000/生•学年。

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100%全覆盖。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12000/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0000/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8000/生•学年(奖励比例50%)。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18000/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4000/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10000/生•学年(奖励比例50%)。

(4)其他奖学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

(5) “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同时,学校向在校研究生提供挂职岗位,如县(区)直单位局长助理、县(区)团委副书记、公司经理助理等。

(6) “绿色通道”制度

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说明:上述奖助政策的资助范围为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如遇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0年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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