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法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0-10-10 阅读:

院内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的具体要求,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讨论、辅导员审核等程序,现将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8008173;联系人:应玉燕。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注意:由于公示期已过,认定名单不再公示,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F533办公室应玉燕老师。


上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暨法硕中心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0-10-12
下一条: 2019-2020学年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情况公示 2020-10-10

版权所有 ©2017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All Right Reserver. Email:law@mail.zjgs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86)571-28008182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