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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六批浙江省特级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2 阅读:

校内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第六批浙江省特级专家评选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在我省工作两年以上,且劳动人事关系在我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学者。省外引进人才须在201881日前全职到我省工作。高校、科研院所党政正职不列入参评对象,副职以上领导人员一般不参加评选,确因工作需要参加评选的,应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并报省委人才办备案。

评选名额30名,具体按三大领域进行评选:

1、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含应用性基础研究)领域;

2、工程科学技术及工程管理领域;

3、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

注重推荐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和新材料领域专家,注意推荐55岁以下优秀中青年专家、长期工作在第一线且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

二、评选条件

被推荐的专家、学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科学道德,学风正派,事业心强;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58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含应用性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系统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二)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及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有重大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三)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研究和创新成果,成就突出,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成效明显,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学术艺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三、推荐要求

1. 浙江省教育厅负责省属高校候选人的推荐和初选工作,推荐总名额不超过30人。全职在浙“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2人以上可推荐候选人,且至少1名推荐人与被推荐人的专业学科相同。每位院士、省特级专家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

2. 《浙江省特级专家候选人推荐表》由被推荐人网上填报(登录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http://service.zjrc.com—“人才工程”—“省特级专家页面),被推荐人应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个人声明。推荐单位或参与推荐的院士专家应提供盖章(签名)的推荐意见。

网上申报系统将于9月初开放,请被推荐人于97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生成《浙江省特级专家候选人推荐表》(若系统暂未开放,可以先填写纸质版《推荐表》,见附件),于97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到sheliawang@zjgsu.edu.cn

3. 被推荐人所在学院对被推荐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情况出具审核鉴定意见,电子版发送到sheliawang@zjgs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9.11前报送师资科1023办公室。

4. 有关附件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可在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制作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学校将在教育厅确定的推荐名额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由在浙“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联名推荐的候选人,请先与省特级专家评选工作办公室联系(0571—87053642,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委组织部人才办(邮编:310025),电子邮箱:swrcb@126.com),再由评选工作办公室委托学校审核和公示。

 

联系人:王娅昕

联系电话:28877275/667930

网上填报技术支持:0571—88370022

人事处

2020831

附件 浙江省特级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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