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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暑期出省有关防疫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9 阅读:

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现将暑期教职工出省有关防疫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省审批报备程序

教职工无特殊事由,暑期尽量不离开省内。确有公务活动、探亲等必须出省事由的,应严格履行审批和报备程序,相关人员须向所在部门、学院报告出省事宜,所在部门(学院)在审批同意后向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备案邮箱:fkb@zjsu.edu.cn;备案样表附后),并暂停出省人员的入校码审批。

二、出省期间有关规定

教职工在省外时,每日在“云战疫”系统打卡时应如实填报当前所在地、健康状况等相关事项,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在公共场合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控,尽量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活动。严格遵守当地防疫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从省外返回有关规定

1.主动报告。教职工自省外返回,应提前向所在部门(学院)报告行程。从全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当前为北京地区)返回的人员,居住在校区外的,应主动向住所所在社区报告,听从社区的指导和安排;住所在校区内的,应主动向校医院报告,并听从校医院的指导和安排。

2.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回要求。自境外、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需要集中隔离14 天;北京市低风险地区返回人员需要做核酸检测或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除被要求集中隔离的人员外,其他相关人员可自行前往医院、集中检测服务点做核酸检测,居住在校内的相关人员可通过校医院联系安排。

检测完成等待结果期间,教职工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并居家隔离(居住校内人员在学校集中医学观察点留观)。未完成检测前,相关教职工不得进入校园工作和居住。检测报告出具后须经校医院核验,经核验无异常后,教职工所在部门、学院方可为其重新开通入校码。

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国内主要是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防控要求发生变化,学校将及时通知调整防控措施。

3.严格入校码管理。各部门(学院)应高度重视省外返回人员的防疫工作,加强对返回人员入校码审核查验,严把人员入校关。对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回人员,严禁人员所在部门(学院)未经校医院核验随意开放入校码审批。

四、相关检测费用承担

教职工因公出省赴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相关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因个人事由出省的相关检测费用自行承担,居住在校区内的教职工家属(非本校教职工)相关检测费用自行承担。教职工未向校医院提前报备而自行赴钱塘新区指定集中检测服务点检测的,均自行承担相关检测费用。

血清抗体、核酸检测点:各大医院、下沙 3 号路锦江之星酒店(采样时间为 83011 001400170019002100

血清抗体、核酸检测校医院联系人:石喜平,电话:2887713015158168724678724

出省人员信息备案表

部门(学院)

姓 名

前往地

时间

起止

出行

事由

出行

性质

**学院

*

北京市丰台区

7.107.14

学术

会议

因公

 

 

 

 

 

 

 

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8

出省人员信息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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