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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6-22 阅读:

为做好我院2020年法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现制定2020年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的基本原则。

2.招生工作要在“三个确保”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稳妥进行。

3.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法学院成立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法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三、招生名额及分配

2020我院共招收博士研究生8人。

四、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当年分配的招生人数、初试成绩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经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本学科普通招考考生复试分数线。普通招考考生复试分数线报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两门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40分,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根据学校生源情况,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调整为网络远程方式,采用“学校复试主会场与考生远程视频连线”的形式开展。学校复试时间为6月23日至28日(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选用钉钉和QQ软件作为网络远程的双机位软件平台。

学院一般提前3天以上发布《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复试通知》等;提前3天左右与考生连线进行远程复试模拟演练,并统一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要求考生在远程复试视频连线过程中宣读)。

远程复试全过程要录音录像,既包括远程复试软件的在线录音录像,也包括面试会场的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会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资格审查及体检

1.复试前由学院组织考生资格审查,请考生将下述材料分别排序按要求合并成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准考证号+姓名”格式命名,于规定时间内发送学院指定邮箱:m18657139690@163.com。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报考非定向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5)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6)科研成果清单(近五年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的研究性课题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方面的奖项),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请熟悉工作学习情况的两位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填写;

(8)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

(9)政治审查表;

(10)博士复试登记表(新版)。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审核材料时,将以考生截止时间内最后一次在邮箱内提交的材料版本为准。  

未提交学校要求的全部材料者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规定时间前未提交学校要求的全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考生体检工作统一于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考生的入学身体检查,严格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在复试时学院党委负责审核《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可组织有关老师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学院统一组织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面试环节要做好详细记录,对每名考生的面试过程全过程录音录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等,核实考生身份。

②抽取试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

③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④面试小组提问。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⑨紧急处置:远程复试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断电、断网等紧急情况,可联系指定的考场紧急联系人。远程复试过程中如果出现断线超过3次,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进行面试的,需重新安排时间、地点完成面试(届时需重新抽取试题)。

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参考(100%):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六)成绩总评

复试成绩:由外语口试、导师面试、复试小组面试(不含导师打分)三部分成绩组成(每部分总分各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成绩占10%、导师面试成绩占50%、复试小组面试成绩占40%。计算方法为:外语口试成绩×10%+导师面试成绩×50%+复试小组面试成绩×40%。

五、录取

考生复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录取的考生名单,经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拟录取名单。

六、导师确认

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考生直接报考导师,一般不作调剂。遇有特殊情况时,经导师和考生协商,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以在同一学科内适当调整。

每位导师当年招收考生不超过2名。

七、考试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考试过程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全面监督。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巡视组,在博士研究生复试期间到考场巡查相关工作。

2.考试信息公布。对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学院研招老师联系电话:0571-28008185。

4.举报投诉渠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试举报投诉。对考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 。

若上级对招生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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