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修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党〔2017〕14号)规定,近期将开展中层干部届末暨2019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9年9月23日-10月8日。
二、考核对象
中层干部
三、考核方式
考核包括中层干部届末(年度)总结述职和书面民主测评两个环节,中层干部届末(年度)总结材料已统一在校内网进行公示。
四、考核测评表发放和回收
请各位老师于10月8日12点前至F517办公室领取测评表将填写好的测评表投至投票箱。
五、考核测评规则
1.评价内容:主要为考核对象届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详见校内网公示的中层干部届末暨2019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2.评价档次:对每个考核对象的“总体评价”只能选择一个评价档次(A-优秀、B-合格、C-基本合格或D-不合格),打“√”;
3.详细评价:如对考核对象的总体评价为“A-优秀”或“B-合格”,则无需对其作“德、能、勤、绩、廉”的详细评价;如对考核对象的总体评价为“C-基本合格”或“D-不合格”,则请继续对其作“德、能、勤、绩、廉”的详细评价,“德、能、勤、绩、廉”各项的详细评价分为“a-好、b-较好、c-一般、d-差”四档,请在四挡中选择一个评价档次打“√”,选择多个档次的视为无效;
六、考核结果
由校党委根据《关于修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党〔2017〕14号)的规定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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