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班级: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管理办法的函》(浙残基函〔2026〕2 号),现就做好2025 年度(2025—2026 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推荐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残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持有有效残疾人证),2026 级新生不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对照2026 年新修订《浙江省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评选管理办法》(附件 3)、《浙江省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审核参考指南(2026 年版)》(附件 4)自主提交申请。
(二)学院初审。各学院严格对照评选管理办法,结合申请人实际情况开展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符合条件学生的全套申报材料报送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三)学校报送。学校完成审核、综合评定后,确定推荐名单与获奖等次,统一报送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评审办公室审定。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完成审核汇总后,于2026年11月9日16:00 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全套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格式:XX 学院 +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发送至邮箱:zjgsuxsgl@163.com。
申报材料按“一人一档” 整理,单个文件夹以 “XX 姓名” 命名,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1份 + 电子版),文件命名:XX姓名+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1份 + 电子版),文件命名:XX学院+汇总表(每学院仅报送1 份);
3.佐证材料复印件:
①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残疾人证;
② 银行卡正反面;
③ 申报周期(2025—2026 学年)内获奖证书、成果证明等材料。证书须按照申请表内奖项填报顺序依次排列;奖项已评审通过、证书暂未下发的,可由学院出具获奖证明替代。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3:关于印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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