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由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签订,是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对签约的三方均具有约束力。三方协议虽不是劳动合同,但作为一种普通的民事合同,仍具有约定的法律效力,适用合同法。
从2022届起,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启用网上平台,就业协议书申请与签订流程也有了新的调整。对于已经被用人单位拟录取,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完整就业流程如下:
1.毕业生登录浙江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简称省就业系统),线上申请纸质《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所在学院就业辅导员初审、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本科生)/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复审;
3.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在省就业系统自行下载《就业协议书》并打印;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就业协议书并盖章;
5.毕业生将盖完章后的就业协议书拍照提交学院就业辅导员,纸质表学生、学院、用人单位各留一份;
6.学院将盖完章后的就业协议书照片、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等上传省就业系统,形成毕业生就业方案;
7.毕业生登录国家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确认本人就业方案。
特别说明:纸质协议书网上申请的过程中,院校审核通过后,在院校就业管理部门栏会自动加上“学校审核通过”字样,若用人单位无特别要求,学院和学校无需再盖章。
每一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就业协议书网上申请
(一)登录省就业服务平台
毕业生前往“浙江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http://24365.zj.smartedu.cn/ ),选择“学生登录”“(学生)网签平台入口”,选择学校杭州师范大学,初始登录名为学号,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后8位。
(二)确认生源信息
进入系统后,必须首先进行生源信息确认。点击屏幕左侧的“生源自审”,认真校对个人信息,如有错误可点击右下角的“申请修改”。如果错误的信息显示无法进行修改,请及时联系学院的就业辅导员。信息自审无误后,点击右下角“确认”键。
(三)申请《就业协议书》
在系统左侧功能栏中,选择最后一栏“申请纸质协议书”。选择申请理由。此处有2个选项:一是“已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二是“参加招聘招考”。
1.如果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达成正式就业意向,处于拟录取状态,准备正式签约就业协议,请选择第一项“已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在“拟签约单位”一栏中输入用人单位准确全称,并按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所属行业等相关信息。
提醒:用人单位全称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与“天眼查”网站www.tianyancha.com 查询内容保持完全一致。
2.如果毕业生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教育局所属学校等体制内单位招考,需要出示协议书作为报考证明材料,请选第二项“参加招聘招考”。
提醒:该协议书将仅作为用人单位招聘招考证明材料,如需正式签约,请先申请废除“参加招聘招考协议”,审核通过后再申请“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协议”正式签约。
二、《就业协议书》审核与下载
毕业生个人提交申请后,学院就业辅导员、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本科生)/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会及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可以在申请页面选择“下载纸质协议书”电子版,保存到本地并打印。下载的协议书有2页,建议正反面打印。
三、《就业协议书》签约
《就业协议书》打印为纸质协议书后,毕业生交至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签约盖章。
(一)毕业生与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签约,如毕业后其个人档案由用人单位直接保管,协议书上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章;如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保管,协议书上除了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章外,还需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章。例如学生就业于余杭区教育局下属的公办学校,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签章”一栏盖某公办小学的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一栏盖余杭区教育局的章。
(二)毕业生与无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其他企业签约,协议书上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章。
四、签约后就业方案登记
毕业生完成与用人单位签约盖章后,需要进行就业方案登记。毕业生需要及时将用人单位相关信息与已签约盖章就业协议书照片提交至学院就业辅导员,由学院就业辅导登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学院就业辅导员录入教程见https://career.hznu.edu.cn/news/view/aid/220261/tag/zcdh
五、解约手续办理
部分毕业生前期已经申请了“已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协议书,且学院与学校已经审核通过,生成了纸质协议书,甚至毕业生已经进入或完成用人单位盖章环节了,但后期有了更加心仪的新就业单位,想要与原单位进行解约,获取新的协议书,并与新就业单位签约就业协议。该行为属于毕业生违约。根据教育部要求,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支付违约金(如有提前约定的话)后才可重新签约。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将解约材料提交学校,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申请新的协议书。签订三方后一旦违约,除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还可能影响自身就业及学校声誉,需谨慎考虑。
毕业生与原签约单位协商一致后,凭借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协议证明材料,先申请原就业协议书作废。作废审核通过后,毕业生才可以申请新的就业协议书,与新就业单位进行签约。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提交作废申请
登录浙江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网签平台,在“申请纸质协议书”功能栏下,选择“申请作废”。
填写申请理由,格式为:申请与XXX单位解约,且原单位同意解约。
上传证明材料,一般为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材料(加盖原单位公章)(该材料为必选项);
(二)学院、学校审核
学院就业辅导员、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会根据毕业生上传的解约证明材料进行协议书作废审核。
(三)重新申请新协议
作废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可重新申请新的协议书。
提醒:原则上每位毕业生限办理1次作废手续,签约时请三思后行,诚信签约。
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违约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向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和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用人单位违法违规情况,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以上流程根据目前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设置制作,如省系统有完善和更新,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除了纸质协议书签约外,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还开通了网上签约,供具备网上签约功能的用人单位使用,操作指南详见http://law.zjgsu.edu.cn/view-3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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